讲座回顾 | 学界、企业、法律实践,带你全方位解析大数据时代的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发布日期:2021-11-09浏览次数:
2021年11月4日,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文化季系列活动之“网络文化大讲堂”在小白楼新二教室成功开展。本期讲座的主题为“大数据时代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此次活动有幸邀请到陈昶屹庭长、秦天雄研究员、刘德良教授和徐敬宏教授为我们带来精彩的内容。
讲座开始,徐敬宏教授以用户、受众群体的角度对大学生微信使用中的隐私担忧和隐私保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看法。他指出在当今时代,微信已经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在我们接触度逐渐增高的同时,我们对隐私的关注和隐私认知的水平也在增高,采取措施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徐敬宏教授也提出了隐私悖论的概念。同时指出泛场景化、高使用度背景下隐私披露风险的放大、用户关注的增强等问题。最后,徐教授认为现在大学生的隐私保护还存在一定问题,应更加注重自己的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
腾讯研究院的秦天雄研究员提出了对大数据时代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的五点思考。第一,应更为均衡地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协同问题,使其达到一种平衡;第二,当前时代网络安全的突出表现为数据安全,由数据本体的安全拓展到受数据影响的其他利益主体的安全;第三,保护隐私就是保护人的尊严,但应避免将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相混同;第四,我们应保持对国际发展的持续关注,更好地利用数据来发展自己;第五,要不断提升安全合规,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将企业实践的合规清单细化并落实。最后秦天雄研究员介绍了腾讯的一站式数据合规方案,使在场同学对数据收集保护的工作流程有了较深的理解。
陈昶屹庭长结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其司法实践经验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不止涉及个人安全,更是涉及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国家主权等多方面问题。陈庭长对我国宪法和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的规定作了详细介绍,使同学了解了隐私保护问题的法律依据。陈庭长指出,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也会给司法审判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但是他坚信我们能够做出具有中国智慧的中国方案。最后,陈昶屹庭长对我们提出殷切希望,望广大学子能参与进信息保护研究,共同助力未来隐私保护。
刘德良教授首先对前三位嘉宾的观点做了一个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刘教授提醒我们要正确认识大数据时代,并树立正确的信息观、隐私观和安全观。刘教授指出,由于实际生活中人们对隐私的认识不尽相同,很容易导致隐私悖论,在此基础上,刘教授对隐私和个人信息做出了独特的定义。他认为,个人信息的本质是为个人特有而独有的,与他人无关,直接承载个人利益反映个人利益,是有关尊严的。刘教授认为,隐私只有处于社会之中,在人与人的相处之中才有意义。刘教授指出,是否通过合理渠道获取个人信息并不是隐私保护的重点,法律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防止个人信息的滥用问题。
本次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加深了在场师生对大数据时代下隐私保护的理解。“青春正能量,闪亮E世界”本期“网络文化大讲堂”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