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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闻传播学院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安排

发布日期:2026-05-14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学生社会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院开展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实践主题

青年服务国家 强师筑梦未来

2.实践时间

2026年7月6日—9月4日

3.实践方向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要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大学生“返家乡”为载体,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集中开展,充分挖掘和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新时代军史场馆、文博场馆、大国重器、基层一线等育人场景,深化定向结对互动。以青春宣讲、社会调研、支教寻访、志愿公益、政企实习、兼职锻炼、国际交流、创业训练、劳动教育等为主要形式。

4.目标原则

1.坚持思想引领。弘扬百廿优良传统,勇担时代光荣使命,把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贯穿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始终。

2.坚持育人实效。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知行合一、善作善成的实践能力和社会化能力,培养“四有”标识鲜明的一流学生。

3.坚持守正创新。促进实践育人紧跟时代前进与青年发展的步伐,做到应时代之变、国家所需,推动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高质量发展。

4.坚持协同联动。做好顶层设计,把统一要求与分类实施有机结合。加强系统谋划,提供优质资源、专业指导和必要保障,加强校院协同、校地共建,形成育人合力。

项目类型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为落实学校重点工作部署,突出价值引领和综合素养提升,具备高水平、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社会实践项目。每个重点项目需设大于等于2支实践队,每支实践队参与学生数量限3~20人。原则上每名学生可参与不超过2个重点项目。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暑期支教和社会调研。学院团委注重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精心培育集思想性、专业性、应用性和社会价值于一体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结合学院美育特色,推进“大思政课”建设。

学生围绕主题自行组队,在所在学院进行申报。通过院系审核并被推荐至校团委成功立项的实践队,即完成了备案,入选校级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一般项目

项目开展

(一)组队申报

学生实践队自行设计项目方案、联系实践地、招募队员。通过我院参与推荐备案的实践队队长应为新闻传播学院在读学生。

5月24日24:00前,学生实践队自愿申请,队长发送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书至202411021018@mail.bnu.edu.cn命名为“队伍名称+队长姓名+项目申报书/信息收集表”,院团委会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实践队队长需于6月5日17:00前填写学生活动管理系统(http://xghd.bnu.edu.cn/,与信息门户账号密码一致)。

(二)评审立项

5月25日-5月29日,组织立项评审。学院评审组查看立项材料,遵循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5月29日,学院将评审结果公布并提交校团委备案。

(三)培训辅导

5-6月,校团委按照“必修+选修”的模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构建“1+2+N”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培训课程体系。

其中,“1”为必修课程,指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含行前安全培训),原则上要求每支实践队伍均须参加。

“2”为必修课程,指中国式现代化强师筑梦培训班的两大工程。教育素养提升工程要求立项类型为“支教”的队伍必修,实践能力提升工程要求立项类型为“调研”和“其他”的队伍必修。每支实践队伍须确保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完成两门及以上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方可开展实践活动。

“N”为选修课程,指“青年服务国家”宣讲团沙龙,要求每支实践队伍至少选派一名成员参与其中一场活动。沙龙将邀请相关老师、往届优秀实践队伍和个人作为嘉宾,通过经验分享、互动问答等形式提供专场指导,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详见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培训管理细则》。

(四)实践开展

实践过程中,各实践队成立临时团支部,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提升实效,积极组织主题活动。详见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临时团支部组建工作细则》。各实践队遵循相关安全制度,在实践期间每日及时报备队伍安全情况。

指导单位和各实践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实践安全,详见附件8:《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细则》。

(五)总结评优

实践结束后,学院组织学生实践队开展总结和成果转化工作,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如结项书、相关调研成果、支教教材成果、音视频成果、宣讲团课程成果等等。

在结项阶段(9 月),校团委统一组织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答辩,评优并下发结项证明。所有一般项目均须参加结项答辩,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队伍,校团委为通过结项答辩的队伍颁发相应评级的结项证明,为学院团委配发相应额度的奖助经费,由单位统筹具体分配事宜。

(六)分享交流

实践完成后,校院班三级团组织广泛开展“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告白祖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团日活动,实践队广泛分享实践成果,交流总结实践经验,推出主题青春宣讲,大力支持优秀项目通过首都“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模拟政协提案大赛以及各院(系)专业概论课程、科创赛事等深入进行成果转化。

(七)资源保障

(1)所有校级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一经立项,校团委即印发立项书并开具介绍信、开展培训辅导,并为实践队师生购买相关保险、配备队旗队服等。9月,校团委统一组织结项评优并下发结项证明;对于成功结项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按照评优等级匹配相应额度的奖助经费,由单位统筹具体分配事宜。详见附件7:《师团联发〔2025〕1号<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学生社会实践经费管理细则>》。

(2)学院为立项成功队伍提供立项指导、实践培训、指导教师推荐、宣传工作支持和志愿时长录入等保障工作。

注意事项

(一)队伍构成

实践队应科学分工、明确职责,鼓励以党团支部和学生组织为单位申报。实践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4天(含抵离时间),确保整体实践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且学生实际参与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含培训时长)。原则上,单支实践队的学生人数为3-15人。支教实践地可以优先考虑全国832个脱贫摘帽县或我院校友所在学校。

(二)信息安全

实践队应注意从校团委、各院系团委、白鸽青协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公众号查阅暑期社会实践信息,注意甄别信息真伪。

(三)实践安全

实践队全体学生均须签署安全责任书及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细则》。

实践队须配备全程随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指导教师无法随队的,须配备带队教师,带队教师应为我校在岗人员。立项后,各实践队不得更改指导(带队)教师、增补学生或替换学生,因擅自调整导致的保险保障缺失等问题责任自行承担。

指导(带队)教师应认真指导实践队的实践活动,与实践地等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如交通、食宿、实践内容、调研或支教对象情况等,展现北师大学生的风采,确保实践安全顺利开展。实践队需完成附件10:《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记录表》。

(四)总结宣传

学生实践队要认真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高质量宣传,详见附件9:《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宣传管理细则》。学院也将为各实践队提供宣传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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