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志瑶,负责学院财务工作
熊志瑶
岗位职责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制度,负责学院各项资金的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
(二)负责学科建设、财政经费等项目的预算、收入入账、核算及过程管理。
(三)协助课题经费、合作经费等的申报及报销。
(四)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清理暂存、暂付款。
(五)办理日常会计业务,按照要求开展各种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负责学院财政拨款经费的报销及劳务发放工作。
(七)负责学院人员津贴的发放。
(八)财务账目打印、装订,各种会计档案归集与保管。
(九)及时备份存档相关财务数据,定期打印账册和报表。
(十)定期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报告学院财务状况。
(十一)与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工作衔接、配合,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物相符,并及时归档。
(十二)负责学院低值易耗品出入库管理登记
(十三)办理博后、院聘人员社保公积金增减员变动
(十四)协助审核学院合同,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财务制度。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一)办理支票汇款业务,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核资金的收付款凭证,并进行复核。
(二)严格管理支票和相关报账材料,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执行领用手续。
(三)原始发票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单位、填制单位公章、填制日期、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经办人签章、大小写相符方可报销。
(四)做好学院财务支出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露财经信息,做好保险柜的管理。
(五)督促暂付款冲账。
(六)负责与学校财经处对接,做好各项工作。
(七)及时办理和其他校内外单位对账结算工作。
(八)负责学院层面活动差旅预定和报销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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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8803979